关于简化护照业务申办条件的通知
2018-12-28 21:18

  为进一步改进领事窗口服务,便利海外中国公民申办护照,驻巴西使领馆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护照申办要求做出如下调整:

  一、换补发护照申请范围

  在巴西的中国护照持有人,如遇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、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、损毁不能使用、遗失或者被盗等情形,均可向驻巴西使领馆申请换补发护照。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巴西发生护照遗失、被盗、损毁等,应申请旅行证。在巴西实际停留时间不足180天的,即视为“短期出国”,在巴西连续停留达180天,可申请护照换补发。

  二、填写国籍状况声明

  所有换补发护照申请人均应填写并提交《国籍状况声明书》。

  三、居留状况证明材料选择多样化

  中国公民申请换补发护照时,不再要求以“巴西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”作为在巴居留状况的唯一证明材料,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、巴西驾照、社保卡、银行对账单、房租或水电气账单等材料作为证明。

  四、未成年人办理证照灵活化

  现行政策要求未成年人(未满16周岁)申办护照旅行证业务时,需父母到场同意。为方便未成年人办理证照,自2019年1月1日起,对于未成年人办理证照,只要求一位法定监护人(父/母/其他法定监护人)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即可。

  五、自2019年起1月1日起,中国公民新生儿的颁发、换发、补发旅行证的受理时限为:普通服务为4个工作日,加急为3个工作日,特急为2个工作日,最新材料要求详见本馆网站《中国护照、旅行证申办须知》旅行证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