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护照、旅行证申办须知
2016-08-10 03:49

    为中国公民换发、补发护照、旅行证,是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重要服务项目之一,本馆将依法竭诚为您提供良好服务。

  护照和旅行证为重要身份证件,应妥为保存使用,不得损毁、涂改、转让、拆装。

  为防止冒领、重领和骗取护照,换发、新发、遗失补发护照或旅行证,须由本人亲自到使领馆办理

       所有护照业务,如换发、补发及旅行证等,都需要先进行网上预约,根据预约的时间持有关材料到使馆办理,网上填写信息时,一定要准确详细。预约网站地址:http://ppt.mfa.gov.cn/appo/

       咨询电话:(55)61-21958280(中文)

          咨询时间: 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 15:00-17:00

 

  目录

  一、护照

  二、旅行证

  三、《国籍法》有关条文

  四、其他有关法律法规

  一、护照

  (一)护照常见业务种类及所需材料

  适用情况

         常规材料

辅助材料

办理时间

 护照有效期不满一年或护照无空白签证页

 (换发)

  1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;

  2、有效巴西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;

  3、如实、完整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 旅行证申请表》(CPT-301)

  4、照片3张(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,白底免冠、着深色衣服;如有必要须提供电子照片)

 

以取证单开具时间为准

 护照过期

 (换发)

  1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;

  2、有效巴西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;

  3、如实、完整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 旅行证申请表》(CPT-301);

  4、照片3张(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,白底免冠、着深色衣服;如有必要须提供电子照片)

护照过期情况说明及有关声明

  以取证单开具时间为准

  护照损毁

  (补发)

  1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(如有);

  2、有效巴西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;

  3、如实、完整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 旅行证申请表》(CPT-301);

  4、照片3张(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,白底免冠、着深色衣服;如有必要须提供电子照片))

损毁的护照;

损毁情况说明及有关声明

  以取证单开具时间为准

 护照遗失或

 被盗抢

  (补发)

  1、护照复印件(如有);

  2、有效巴西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;

  3、如实、完整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 旅行证申请表》(CPT-301);

  4、照片3张(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,白底免冠、着深色衣服;如有必要须提供电子照片)

 护照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及有关声明

当地警局报案记录(含持照人姓名、护照号码

  以取证单开具时间为准

无居留人员

 护照损毁或过期

 (颁发)

  1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;

  2、如实、完整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 旅行证申请表》(CPT-302);

  3、照片3张(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,白底免冠、着深色衣服;如有必要须提供电子照片)

损毁的护照;

损毁情况说明及有关声明

  以取证单开具时间为准

无居留人员

 护照遗失或被盗抢

 (颁发)

  1、护照复印件(若无护照复印件,需提供护照号、签发日期、签发地等护照相关信息;如不能提供护照信息,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中个人信息,以便国内核实);

  2、如实、完整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 旅行证 申请表》(CPT-302);

  3、照片3张(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,白底免冠、着深色衣服;如有必要须提供电子照片)

护照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;

有关声明

当地警局报案记录(含持照人姓名、护照号码

  以取证单开具时间为准

 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

 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(如有);

  有效巴西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;

  申请表;

申请换发因私护照的情况说明。

 因公护照类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 旅行证申请表》(CPT-304)

按照有关程序申请

注:(一)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相关手续,应由父母双方(或法定监护人)陪同,并出示相应证明材料(如出生证明、父母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)。如父母一方不能陪同,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,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。

  (二)办证时长:以取证单上标明的时间为准

  (三)收费标准:80雷亚尔

  (四)付费方式:请在申请受理后,持取证单于取件之前到巴西银行(Banco do Brasil)柜台向收银员交纳现金存至我馆账户AG:1606-3,C/C:85.858-7。我馆只接受银行现金存款,不接受借记卡、信用卡、支票自动汇款机等转账缴费。邮寄件申请人请将缴款凭证发邮件至vistochina.bra@gmail.com或QQ:1832538080,并注明取证单号、姓名等信息。

  二、旅行证

  (一)常见业务种类及所需材料

  适用情况

  常规材料

 辅助材料

办证时长

护照遗失或被盗抢且需紧急回国的临时出国人员

  1、护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(如户口簿、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)原件及复印件;

  2、如实、完整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 旅行证 申请表》(CPT-308);

  3、照片3张(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,白底免冠、着深色衣服;如有必要须提供电子照片)

  护照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及有关声明

  以取证单标明的时间为准

 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( 俗称“ 回乡证”)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(简称“台胞证”)需赴大陆的港澳台同胞。

注:已加入外国国籍者,应持用外国护照申请签证。

  1、有效香港护照、澳门护照或台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

  2、有效巴西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;

  3、如实、完整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 旅行证 申请表》(CPT-305);

  4、照片3张(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,白底免冠、着深色衣服;如有必要须提供电子照片)

  如曾申办过旅行证,需提交原持有的旅行证原件

4个工作日

中国公民在巴西所生儿童(儿童出生时父母双方均未取得巴西永久居民身份证)

一、首次办理旅行证

  1、如实、完整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 旅行证  申请表》(CPT-303);

  注: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,需一位法定监护人(父/母/其法定监护人)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旅行证的书面意见;

  2、儿童照片3 张(半年内48mmx33mm白底免冠彩色照片);

  3、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;如出生证上父母信息不全,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。

  4、儿童父母双方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5、儿童父母双方巴西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

       6、儿童父母结婚证(如有)原件及复印件

二、换发

      1、如实、完整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 旅行证  申请表》(CPT-303); 

      注: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,需一位法定监护人(父/母/其法定监护人)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旅行证的书面意见;

      2、儿童照片3 张(半年内48mmx33mm白底免冠彩色照片);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3、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

三、补发

      1、如实、完整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 旅行证  申请表》(CPT-303); 

      注: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,需一位法定监护人(父/母/其法定监护人)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旅行证的书面意见;

      2、儿童照片3 张(半年内48mmx33mm白底免冠彩色照片);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3、旅行证复印件(如有)

      4、旅行证遗失、被盗或损坏的书面情况说明

  如儿童持有巴西护照,请提供儿童巴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

  父母同意为孩子办理旅行证件的《声明书》

4个工作日

  注:(一)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旅行证相关手续,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(父/母/其法定监护人)陪同,并出示相应证明材料(如出生证明、父母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)。

  (二)收费标准:80雷亚尔

  (三)付费方式:请在申请受理后,持取证单于取件之前到巴西银行(Banco do Brasil)柜台向收银员交纳现金存至我馆账户AG:1606-3,C/C:85.858-7。我馆只接受银行现金存款,不接受借记卡、信用卡、支票自动汇款机等转账缴费。凭取证单及银行缴款凭证取件,邮寄件申请人请将缴款凭证发邮件至vistochina.bra@gmail.com或QQ:1832538080,并注明取证单号、姓名等信息

  三、《国籍法》有关条文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第五条  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,本人出生在外国,具有中国国籍;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,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,不具有中国国籍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第九条  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,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,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。 

  四、其他有关法律法规

  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》,2006年4月29日通过,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  (二)《中华人名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,2012年6月30日通过,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