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澳台同胞申请旅行证

   【适用情形】

  根据香港特区基本法、澳门特区基本法及有关规定,港、澳特区中国公民前往内地,应持用有效港澳同胞回乡证(俗称“回乡证”,此证可在香港、澳门特区向公安部授权单位申请)。未持用有效回乡证在境外的港、澳特区中国公民,如前往大陆,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旅行证。

  未持有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的台胞,如前往大陆,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旅行证。已加入外国国籍者,应持用外国护照向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。

  【所需材料】

1、旅行证件。香港、澳门特区护照,或台湾地区旅行证件

2、纸质和电子照片。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(电子版),

照片尺寸为48mmx33mm,头部宽15mm-22mm、高28mm-33mm,背景为白色,不得着浅色衣服,表情自然,双眼睁开,双唇自然闭合,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,头发勿遮挡耳廓

    3、台湾同胞须提供本人《国籍状况声明书》

  4、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,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(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出具《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/旅行证声明书》,提供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(如护照、旅行证)以及监护关系凭证(如申请人出生证明、监护关系公证书等)。

   【办理方式】

     

    请扫描下载并用中国手机号或者电子邮箱注册“中国领事”APP,依据指示依次上传所需材料,依次按照提交申请、在线视频见面(如需)、缴费、邮寄或到馆递交材料、领取新证件的方式办理。详情请查阅“中国领事”APP使用说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