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护照加注

  【适用情形】

  具有中国国籍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,属下列情形之一者:

  1、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;

  2、在巴西使用的姓名与护照姓名不符的。

  【所需材料】

  1、申请人现持护照

  2、电子照片。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(电子版),照片尺寸为48mmx33mm,头部宽15mm-22mm、高28mm-33mm,背景为白色,不得着浅色衣服,表情自然,双眼睁开,双唇自然闭合,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,头发勿遮挡耳廓

  3、提供在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件(如出生证明、结婚证、居留证明、更名文件等)

  4、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,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(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出具《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/旅行证声明书》,提供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(如护照、旅行证)以及监护关系凭证(如申请人出生证明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、监护关系公证书等)。

  

  【注意事项】

    1、护照加注免费办理

2、不办理婚姻状况加注,不办理更改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加注。

   【办理方式】

   请扫描下载并用中国手机号或者电子邮箱注册“中国领事”APP,依据指示依次上传所需材料,依次按照提交申请、邮寄或到馆递交材料领取新证件的方式办理。详情请查阅“中国领事”APP使用说明。